如何填补有名合同的漏洞 如何避免漏洞

2023-10-11 09:36:45
导读 有名合同是指法律上或者经济生活习惯上按其类型已确定了一定名称的合同,又称典型合同。中国合同法中规定的合同和民法学中研究的合同都是有

有名合同是指法律上或者经济生活习惯上按其类型已确定了一定名称的合同,又称典型合同。中国合同法中规定的合同和民法学中研究的合同都是有名合同。合同中的重要条款会遗漏或者规定不明确,称为合同的漏洞。

概念解读

双方当事人在签订有名合同时,某些合同中的重要条款会遗漏或者规定不明确,称为合同的漏洞。双方就合同中遗漏的条款,可以依照以下规则进行填补:

第一步:协商确定

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合同漏洞出现时,双方当事人首先进行协商。

第二步:按照交易习惯进行确定

不能协商一致的,应当按照合同中的其他有关条款和交易习惯来确定。交易习惯是指在当时、当地或者某一行业、某一类交易关系中,为人们所普遍采纳的。

第三,适用最类似的合同规定处理

通过交易习惯仍不能填补合同漏洞的,可以适用《合同法》总则或者参照《合同法》或其他法律该无名合同最相类似的规定处理。

例如:房屋租赁合同中,双方就何时支付租金没有做规定,双方通过协商和交易习惯都不能解决的,这时可以适用《合同法》第226条:应当在租期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租赁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第四步:适用《合同法》第62条和63条

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地的特定标准履行;

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执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货物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上价格上涨的,按照上涨的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

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参考案例

乙向甲借款10万元,但是在借款合同中,甲乙对还款期限在合同中没有规定。

甲乙的借款合同中,欠缺还款期限条款,这属于合同漏洞。该漏洞可以根据合同漏洞填补规则进行确定:

第一步,甲乙协商确定;第二步,不能协商确定的按照甲乙习惯进行确定;第三步,适用《合同法》及其相关的法律规定。该借款合同可以适用《合同法》206条,乙可以随时向甲返还本金,甲可以催告乙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无名合同是指有名合同以外的、尚未统一确定一定名称的合同。无名合同如经法律确认或在形成统一的交易习惯后,可以转化为有名合同。

法律依据

《合同法》

第六十一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六十二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

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第六十三条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